|争锋|高考改革路线明晰,中国版素质教育值得忧虑
民间呼吁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多年,今年中国教育部有意动真格,日前高中学业考试减压促多元发展的改革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但最终收获多少实效,能否真正籍此撼动应试体制的多年基础,仍有待考察。
中国高考改革及相应的学业考试制度改革路线图已经渐次明晰
12月1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对9月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制定了进一步的细化执行方案,由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一高中学生学习成果的评测制度,与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接轨正式启动。
民间呼吁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多年,今年中国教育部有意动真格,出台了一系列高考改革的文件。至日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出台,从高考入手的考试改革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但最终收获多少实效,能否真正籍此撼动应试体制的多年基础,仍有待观察。
学业考试改革影响几何
据国务院颁布的《意见》指出,为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性、避免学生严重偏科的现象,未来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高校招生的录取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加上学生在就读高中阶段进行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考”)其中的三个科目所组成。
而每个考生欲将“学考”中的哪三个科目计入招生录取总成绩,则可依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及个人的特长兴趣,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跨领域报考,使考生在选择自身的“强项”组合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也打破了目前部分省份考生,仅能在高考中就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间择一应考的文、理界限。
此外,此一设计还指向学生的兴趣养成,意在激励培养跨领域、多元化的人才,使具有跨文、理科兴趣和特长的人才,能将发展自身兴趣和充实应考实力这两项目标相结合;减缓学生在高中阶段,因负荷应考压力,而放弃修习自己虽有兴趣、却不会列入计分的科目的情况。
教育部在12月16日公布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更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均应列入“学考”的覆盖范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则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再确定具体的组织方式。
在考试成绩的呈现上,除了被学生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三个“学考”科目是以等级形式呈现之外,其他的各科目仅呈现“及格”或“不及格”两种结果。《实施意见》规定,“学考”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而每个学生参加“学考”所有科目的成绩,都要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的使用办法则由各省(区、市)和招生高校确定。
至于被学生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三个“学考”科目,则呈现由高到低的A、B、C、D、E等五个等级。《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各省(区、市)的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应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属于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若学生跨省(区、市)转学就读时,则由转出地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接受地的省(区、市),则就学生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的转换确定。
根据教育部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考生的选考需要。考试的时间点,一般则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原则上学生在就读高一时选考两个科目左右,就读高二、高三时各选考六个科目左右。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则由各学校视每学年授课科目的安排情况统筹确定。
考试流程和管理或存风险
《实施意见》还特别要求,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针对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或更换选考科目的考生提供机会。各省(区、市)则应提前公布当地“学考”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和学生准备。
虽然教育部在其公布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的“学考”要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由各省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而“学考”的考试管理流程也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并统一阅卷(考核)的程序、标准和方式。然而,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对此仍有疑虑。
程方平告诉财新记者,“这个事情如果操作不好,风险会比原来还大”。毕竟,与“学考”相比,现行的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命题,仍在高考的机制之下,命题的科学性、公平性,考试办理流程的严谨性和安全性均较有保障。但在未來,“学考”的命题和组织均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出现“漏题”、命题水平不足、或其他不规范事态的机率恐会上升。
程方平还指出,让学生选择自选哪三科应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适合时间点,应该是在高二。如果做选择的时间点,因“学考”从高一就开始而遭到挪前,则许多高一学生可能都还处在从初中衔接到高中的过渡阶段,对于新的学习模式、学科内涵本质均尚未有全面的掌握,对自己未来的生涯规划及兴趣取向也未必完全清楚。假如在高一时就必须做出决定,难免会有许多学生“随大流”,造成未能真正贴合自身兴趣和才能的现象发生。
学校和学生准备好了吗
而高中学生和老师应如何对待“学考”的结果?在教育部发布的《实施意见》中特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针对“学考”的结果加强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和指导,且“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而旨在避免学生严重偏科、“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的“学考”,又会给普通高中的学习生态和教研状况带来哪些影响?在《实施意见》中,教育部要求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在学生参加完必修課程的合格性考试之后,学校还应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程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
在被国务院选为高考综合改革首批试点之一的上海市,一位接近政策设计过程的专家告诉记者,“学考”新制,和学生对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数的三个科目的自主选择,将有助于做实高中学分制,走班教学将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但在“学考”结果、科目选择将与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挂勾之际,这位专家坦言,“或许高校和高中学生,对此都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各高校科系应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向考生提出“学考”科目报考要求,明确各科系自身所期望的人才培养规格,对有意愿报考该校系的高中考生产生引导作用。
高校自主招生仍受限
在“学考”新制下,即使学生可自主选择计入总分的学科、各高校校系也能针对特定“学考”科目设置成绩要求,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如果目前高校招生按总分结果排序的集中录取制度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未能真正实现高校自主办学、自主招生和学生自主选校的话,“学考”新制上路,很可能也只是“换汤不换药”,最终仍不能改变高中学生围绕高考分数进行学习的现状。而在高中各年级都要进行的“学考”,更有可能只是把一次性高考的战线拉长,未必足以有效减缓学生压力。
熊丙奇对记者说,“说白了,还是政府不愿意放权,从办学、考试到录取,每一个环节他都要扮演角色”。特别是在录取环节,如果高校在自主招生模式下,还只能给予学生一定的加分优惠,而不能自主设计一套基于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考”成绩、大学自办面试(笔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评价体系,无法实现招考分离,那么原本立意良善的“学考”新制和整套升学体制改革,可能只会成为一个“半吊子”工程。
着眼今后,实施高中“学考”、促进学生及早探索生涯发展路径、加大高校与学生对录取总分结构的自主选择空间,改革逻辑虽然清晰,但各地的物质和师资资源是否充足;校方、家长和学生的观念是否能够随新制适应转变;学生规划自主学习方向的意识能否提高;学生在高中阶段探索生涯选择的资讯渠道和实践平台能否拓宽;高中所提供的课程资源、社团资源是否充分;师长和家长,又能对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给予多少尊重?这些问题,都是考验改革综效能否顺利发酵的关键。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在前述政策文件中所规划的时程,上海市和浙江省已率先自2014年起,针对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为将来其他省份的改革提供依据。而各省(区、市)则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在当地实施高中“学考”的具体办法,并在2015年8月底之前报教育部备案。
文章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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